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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三峡坝区茅坪货运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hxjt    更新时间:2017-09-05 11:42: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坝区(茅坪)货运中心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2]55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三峡现代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三峡坝区(茅坪)货运中心工程项目(施工)总建筑面积80380㎡,本次新建建筑:1号仓库10276.71㎡、2号仓库6590.39㎡、综合用房1315.94㎡、维修车间1006.79㎡、消防泵房153.30㎡、变电所200.56㎡、1号大门334.55㎡、2号大门325.04㎡、3号大门34.89㎡、叉车充电棚140㎡;堆场、铺地及其他硬化、绿地、道路、停车场等配套工程,详细情况以施工图纸为准。
2.2 工期:24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 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主要资质要求
3.1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主要资质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三峡坝区(茅坪)货运中心工程投标专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信用分值必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宜昌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5)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安考证原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其它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7)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副高)及以上;岗位专业必须为“建筑、建筑工程、工民建、建筑施工、土木建筑、建筑结构”中的一项。(须提供证书原件);
(8)拟派本工程的其他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具备上岗执业资格,安全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述现场管理人员所载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9)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各1人),施工员、安全员(各2人)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提供管理人员证书原件;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 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应上述考核内容);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主要资质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和(或)复印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审查。
3.2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3 本工程为一个标段,投标人只需对此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重要提示: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不得进行宜昌市CA锁更新、变更企业信息等相关业务,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秭归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17时00分至2017年9月7日23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6日9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秭归县政务服务中心八楼(茅坪镇屈原路 1 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招标机构将拒收。
3、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上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2 招标人现场接收投标文件(不加密电子光盘)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7年9月26日8时00分至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茅坪镇屈原路1号)八楼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秭归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8455线路检测官网网站》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三峡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滨湖路6号山水龙城C9号
联系人:肖军
联系电话:07172661005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夷陵大道56-1-1031
联系人:纪成晨
联系电话:15871669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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